美國對台軍售的升級與轉變

美國川普政府先是在7月批准售台108輛M1A2T戰車,隨後於9月也將正式同意售台66架F-16V新戰機,華府在如此短期內接連出售台灣重要武器裝備,過去前所未見。特別是戰車和戰機兩項重要武器的性能,都與美軍現役同等級,可以看出,除了美國對台軍售的質量已經升級,對台軍售的政策和模式也開始轉變。

過去美國對台軍售政策,在軍事評估上綜觀大概依循三項原則作為決策依據:第一是衡量兩岸軍力平衡;第二是國際市場是否競爭軍售;第三是台灣是否已經研發成功相關裝備。當然,政治上的考量,包括華府是否能抗拒來自中國的壓力和阻礙,以及美台的政治互信和關係冷熱,也都會牽動美國對台軍售決策。

首先在軍力平衡原則方面,早年美國在兩蔣時代售台軍武,一則用以嚇阻中國軍事入侵台灣,相對也不希望台灣在軍事上主動攻擊中國(反攻大陸)而引爆台海戰爭。由於過去解放軍海、空軍力不強,戰機很少出海演訓,因此美國對台軍售多以陸軍地面防衛武器為主,售台空軍戰機多半比美軍現役次一世代,海軍艦艇則以汰除的二手老舊裝備為主。不過在1996年台海危機後,當解放軍因採購蘇愷27戰機從俄羅斯獲得R-77中程空對空飛彈,特別是1999年後中共空軍戰機開始出海演訓,美國也隨之售台可與R-77相抗衡的AIM-120C中程空對空飛彈;而針對共軍大量導彈威脅,柯林頓政府也售台長程預警雷達,這些武器售台目的,都在維持兩岸軍力平衡。第二項國際市場競爭原則,則是一旦台灣突破其他管道成功獲得武器,美國也會同意出售相近裝備。例如1992年台灣先是從法國獲得採購幻象兩千戰機機會,不到一個月,美國老布希政府也隨即宣布售台F-16A/B戰機。第三項原則,則是台灣已成功自主研發出與美軍同等級的武器,例如台灣成功研發雄二反艦飛彈,美國就同意售台魚叉反艦飛彈;中科院研發成功天劍二A反輻射飛彈和劍翔反輻射無人機,美國遂同意售台求購已久的AGM-88B反輻射飛彈;台灣成功發展出空射遠距遙攻武器萬劍彈,美國也同意售台AGM-154C聯合直攻彈藥,類似案例不勝枚舉。

至於美國對台軍售的模式,在從1979年「中」美斷交後,直到小布希政府在2001年宣布潛艦等三項對台軍售以前,台美每年在四月份會召開「華美軍售會議」,另有「空美」、「海美」、「陸美」各軍種層級的軍售會議。而在此之前的前一年年底,台灣軍方會先派遣一名由上將副參謀總長層級的官員率團赴美,將台灣希望採購的武器裝備清單交給五角大廈。同時,過去美國對台軍售通常採取「包裹式」的審查和公佈,也就是把台灣三軍階段性所需採購的多項武器全數綁在一起,在一次性的批准和公佈,通常每次軍售間隔從一年到數年都有。 而在售台武器的質量上,美方雖會衡量中共解放軍的武力發展,但過去售台武器因受到台灣關係法中防禦性武器的約束,通常會以低於美軍一個世代的規格出售給台灣,特別是可用於攻擊的敏感性裝備。例如台灣希望獲得F-16C/D戰機,美國則售台次一等級的F-16A/B。不過,這些過去美國對台軍售的政策原則和模式,從這次美國政府先後同意的M1A2T戰車和F-16V戰機兩項重大軍售案來看,有部分規則已經明顯有所改變。

首先是對台軍售的審查和批准模式,已經從「包裹式」改成「個案式」的case by case模式。雖然川普剛上任的2017年6月首度對台軍售,仍沿用過去包裹式模式,一次宣布售台MK-48重型魚雷在內八項武器(包括商售一項MK41發射器),但今年這兩項軍售,已改採個別審查和宣布,才會出現短期內分兩次先後同意的狀況,事實上美國對於其他盟邦,早已採取這種模式。其次,這次台灣獲得的兩項重要武器,華府在審查時,也尊重台灣軍方根據新擬定的ODC全般防衛作戰準則,所驗證出實際作戰需求所提出的採購清單,美方除了助台評估需求外,也支持台灣軍方有合理論述的武器採購目標。同時,近年來雙方也透過年度美台高層戰略對話討論,例如蒙特瑞會談、美台年度國防檢討會等,先一步私下針對軍購清單交換意見,再提供美方評估看法,像是台灣是否有足夠預算、相關軍購武器是否符合台灣作戰需求等,像是台灣有意採購F-35B戰機,台美曾有頻繁討論和溝通,雙方最後有共識,同意現階段F-16V戰機對台灣空防是最快獲得並符合成本效益的採購選項。

此外,近年美國對台軍售武器的質量,已個別提升性能和等級,這方面,除代表美台間的政治互信有所提升,另外與解放軍近年來的軍力快速發展也有關係。除了這兩次先後售台的M1A2T戰車和F-16V戰機外,包括在2008年美國同意售台的30架AH-64E阿帕契直升機、愛國者三型防空飛彈,2010年售台的UH-60黑鷹直升機,都已經是最新購型或和美軍現役同等級,換句話說,這些武器都不再是早年被外界批評的「二手貨」或「破銅爛鐵」。還有在2017年6月川普政府首度通過的對台軍售案中,包含Mk-48重型魚雷、AGM-88B反輻射飛彈和AGM-154C遙攻飛彈等,都是美方過去不准售台的攻勢作戰敏感武器,而從最近幾項軍售案的內容觀察,現在這條界線已經慢慢模糊。

回到F-16V戰機的對台軍售案上,則是另一項突破,因為這是美國從1992年老布希政府售台150架F-16A/B型戰機以來,長達27年未曾再對台軍售戰機這類可用於境外攻擊的重要武器載台,而這次售台的F-16V戰機性能,也不再像當年被打折扣。從政治角度觀察,這代表川普政府除對台落實相關安全保證外,也象徵美台關係正走向新高點。特別是這批即將獲得的66架F-16V戰機,是屬於F-16C/D block70批次的最新版本,美軍自己也將升級到此規格。在性能上因為有全新機身結構、加上推力更強的新發動機,還有適形油箱、機背電子艙等設計,未來無論在動力速度、短場起降、航程、掛彈火力、通訊和聯合作戰等各方面能力,都比原先142架F-16A/B戰機升級為F-16V後的性能都來得更強,將讓台灣空軍戰力大幅升級。雖然空軍在尋求第三代戰機上未能一步到位,例如直接獲得同時擁有短場起降和匿蹤性能的F-35B戰機。但在有限預算、生產時程、作戰需求、後勤維持和人員訓練等綜合平衡考量下,可以先拿到性能算是四代半戰機頂級的F-16V,是在沒有其他更好選擇的情況下,算是不錯的次佳選擇。

至於M1A2T戰車的採購,在性能上規格已和美軍現役使用的M1A2 SEPV3接近同等級。火力上配備120mm口徑的M256A1滑膛砲,可發射穿甲力在2000公尺內達800mm裝甲防護的穩翼脫殼穿甲彈(共採購7862枚KEW-A1型),以及可用於灘岸或城市巷道的人員殺傷彈(共採購1966枚CA38型)等共7種彈藥,火力較現役M60A3TTS等主戰車更精準也強大。機動力部分則裝備AGT1500燃氣渦輪引擎,馬力從現有M60A3TTS的750匹大幅升級到1500匹,如不加裝外掛裝甲或主動防禦系統APS的63噸計算,時速最高可達72公里。至於防護力方面,則可能改以外銷版的被動式防護裝甲套件再加上陶瓷或貧鈾等防護層,雖不弱美軍獨步全球技術的複合貧鈾裝甲,正面裝甲防護力可達800mm以上,但相較於陸軍現有M-60A3戰機的裝甲防護已算銅牆鐵壁,共軍火炮已難以擊穿。

但更重要的,是在無形戰力的提升上,因為能夠獲得與美軍現役裝備同等級的M1A2T戰車,將讓台灣陸軍士氣大振,進而強化作戰時的信心和抗敵意志。特別是國軍現有主戰車都已超過20幾年役齡,在共軍透過心理戰、媒體戰宣傳下,兩岸在軍事心理戰的攻防下不免屈居下風。台灣獲得號稱地表最強戰力的M1A2T後,將可有力回應中國對台的心理戰攻勢。最後,影響美國對台軍售或台灣對美軍購的因素,當然最關鍵的還是台灣自己。台灣在國防建軍上,除要有足夠預算對外採購高性能武器外,也必須要能夠國防自主發展武器,才不用擔心國防武力受制於外;同時,還要有好的兵役制度,才能獲得訓練有素並且穩定的兵力,以發揮武器的效能;但最關鍵的是,台灣的軍民必須要有不懼敵、同為台灣而戰的國家認同和堅強意志,絕不能在心理上受到恫嚇而自我分化,導致未戰先懼甚至未戰先敗,這比獲得任何戰力再強的高科技武器都來得重要。

 

作者為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擁有多年擔任軍事記者的經驗,曾任自由時報政治組副召集人、中國時報撰述委員及壹週刊資深記者等,現為自由作家,除經常在新聞媒體發表軍事相關文章外,亦受邀上政論節目評論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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